9/8小菲靈修
阿摩司書5:4-15
阿摩司書寫在西元前786-746年之間,當時是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二世統治以色列,烏西亞統治猶大。而阿摩司是牧羊人,他的名字在希伯來文的涵義是「上帝負擔」或「上帝支持」,而傳講信息的對象是北國的以色列人。
這一段信息是勸誡以色列人不要以為到這些宗教聖地獻祭就等於尋求神或敬拜神,先知勸告他們要真心尋求神,而不是迷信這些宗教聖地。
本來公平和公義是神設立的,也是人民應該享受的美好果實,而當時的以色列人居然讓這甜美的公平變成苦菜,又把神設立的公義丟棄於地。所以他們必須面對設立大自然規律與人間公義並大有能力的耶和華審判。先知勸告以色列人要尋求那造天造地造星宿的上帝,不要得罪神,也不要藐視法律.踐踏貧民.苦待義人.收受賄絡.曲枉窮乏人。先知說他們必須棄惡行善,才能得到神的悅納。
這一段經文給我們很大的提醒,要真實的活出信仰,凡事求善不要求惡,真實的活出神的公平與公義的生命結好果子,切勿成為茵蔯。活在惡的生活就如同鑿過的石頭建造房屋,卻不得住在其內;栽種美好的葡萄園,卻不得喝所出的酒。要時時刻刻的敬畏上帝帶出生命的改變,成為神的的餘民不致遭到末後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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